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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白山保护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首问负责制

长白山保护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首问负责制

   

  

第一条 为树立长白山保护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的良好形象,提高服务水平和效率,进一步落实工作责任制,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首问负责制是指服务对象到交易中心问询办理相关事项时,首位接待或受理的工作人员认真解答、负责办理或引荐到相关部门的制度。首位业务受理人即为首位责任人,承担首问责任。

第三条 首问责任人的基本职责

   (一)首问责任人接待来办事的人员应主动热情、礼貌待人、文明用语、态度诚恳、有问必答、当办则办。对于询问的问题应该认真回答或给予明确指示,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诿、搪塞、拒绝或拖办。

(二)若问询或办理事项属于首问责任人职责范围内的,能办理的应现场办理不能现场办理的,要说明相关情况。需要提供相关材料的,应当一次性告知。

(三)咨询或办理事项属于交易中心相关科室办理的职责,首问接待人应及时引荐到相关科室办理。若经办人不在,首问接待人应主动与其联系。若联系不上,首问接待人应先将被服务对象的有关材料收下,做好记录,随后移交经办人。

(四)咨询或办理事项不属于本部门职能范围的,首问接待人应当耐心解释,并积极给予指引和帮助。

(五)服务对象通过电话咨询、反映问题、投诉或举报的,接听电话的工作人员即为首问接待人。属于首问责任人职责范围内的,应认真回答。属于中心其他科室职责范围内的,应将有关电话告知来电人,尽可能地为来电人提供帮助。属于投诉或举报的,首问接待人应将反映的事项、举报或投诉人姓名、联系电话等信息记录在册,并按有关规定及时处理。

第四条 落实首问负责制的措施

(一)落实层级责任

交易中心工作人员按照岗位职责范围内的各项工作,对办事人办理的事项,按规定的时限及时办理和答复。超出本人职责权限的,应及时向部门负责人报告。部门负责人对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的事项,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超出本部门职责权限的,应呈报分管领导协调处理。各部门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拖而不办或相互推诿、推卸责任。

(二)加强部门间的沟通与协调

对于涉及两个部门以上的事项,首先接办的科室应及时主动与相关的科室沟通、协调,确定主办科室与协办科室。就有关问题取得一致意见后,由主办科室负责办理,协办科室配合,不得推诿拖延。当科室间难以取得一致意见或所办事项超过职权范围的,由首先接办的科室及时呈报分管领导协调解决。分管领导认为不属于自己职责范围的,应及时呈报主要领导解决,或请示上一级有关部门给予解决。

第五条 责任追究

若办事人首问遭冷遇或转办无结果的,办事人可以向交易中心投诉,一经查实,将对相应的责任人做出处理。情节严重的,根据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第六条 本制度由长白山保护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解释。

第七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