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交易信息> 建设工程> 招标公告
长白山景区基础设施提升改造工程(二期)设计

 

长白山景区基础设施提升改造工程(二期)设计

招标编号:HCBYCCZB0408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白山景区基础设施提升改造工程(二期)设计已由长白山管委会经济发展局审批长管经发社会[2022]112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吉林省长白山开发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项目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长白山景区基础设施提升改造工程(二期)设计

2.2 建设地点:长白山景区内,包括北景区、西景区、南景区3个景区

2.3 建设规模:改造木栈道总长15900米,铺装面积33940.36平方米;石板栈道总长796米,铺装面积1488.60平方米;钢栈道总长150米,铺装面积150平方米;改造观景平台3752平方米;新建总建筑面积7063.43平方米,包括:雪地摩托车库、游客服务中心、配套用房、宿舍楼、值班室、工作间等;改造总建筑面积1797.16平方米,包括:管护用房、值班室、库房、工作间、发电机房、卫生间等,同时配套改造停车场、凉亭、候车长廊、围栏、挡土墙、屋面防水、标识牌等工程。

2.4 招标范围:

测绘内容包括:控制测量、地形测量、建筑工程测量,其他测量工作等,出具测绘成果及后续相关服务;

勘察内容包括收集已有资料、现场踏勘、制订勘察纲要,勘探、取样、试验、测试、检测、监测等勘察作业,以及编制岩土工程勘察报告等(符合国家相关技术标准及要求、满足工程设计要求),并配合完成施工图设计及审查工作;

设计内容包括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工程量单及相关技术文件编制,并配合施工期间的服务、竣工验收服务等。

2.5服务期限:

测绘服务期限:2023年5月15日至2025年12月31日

勘察服务期限:2023年5月15日至2025年12月31日

设计服务期限:2023年5月15日至2025年12月31日

2.6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规范及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2 投标人须具备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核发的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岩土工程勘察专业类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资质和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3.3 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相关专业注册证书或具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设计负责人1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国家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其他设计人员要求:相关专业设计人员应不少于3人,且应满足工程实际的需求(须具备执业资格证书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勘察负责人1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证书或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证书。测绘负责人1人,具备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证书。所有项目组成人员均为本单位在籍在册人员,须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得到,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4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里提供项目组成人员在开标截至时间前以投标人名义缴纳的、正常缴费状态的个人社保参保证明(提供投标截至时间前连续近6个月参保证明材料)。

3.5 财务要求:近三年(2019年、2020年、2021年)财务审计报告,以会计师事务所或财务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为准(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1年的财务审计报告,2022年新成立的企业需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3.6 业绩要求:投标人(202020212022年)完成过至少一项类似业绩企业类似业绩和人员类似业绩认定(以完成时间为准):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

3.7 外埠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企入吉备案相关规定(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

3.8 信誉要求:(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2)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4)在近三年(2020-至今)内投标人和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9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牵头人及联合体成员分工,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与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的投标,联合体牵头人须为设计单位。

3.10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11 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4、获取招标文件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4月18日8时30分2023年4月24日16时30分,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36.135.6.232:8088/TPBidder网站下载招标文件,否则投标无效。

4.2 已在平台办理过CA的交易主体,CA未到期限的,在办理一体化平台业务时,无需重新办理,只需在一体化平台上进行绑定激活即可使用。拟新办CA的交易主体,可在任一试运行平台及场所办理一体化平台CA,使用方式同上。如有疑问请拨打咨询服务电话:0431-88779873。招投标交易主体及有关方面登录(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http://36.135.6.232:8088/EpointSSO/memberLogin)完善主体信息后再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系统:http://36.135.6.232:8088/TPBidder)开展交易活动。

4.3 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质疑、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36.135.6.232:8088/TPBidder)上发布信息向所有投标人公布。

4.4 招标文件的澄清文件、答疑文件、补遗文件一经发布即视为已告知了所有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且投标人也已经收到并明确了该澄清文件的内容。投标人须主动阅知,以免错过信息影响投标。

4.5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4.6本项目全部实行电子化投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3年5月9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5.2投标人开标当日无需到现场开标,不需要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及原件,实行远程解密。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36.135.6.232:8088/TPBidder)上传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相应数额的投标保函;

5.3开标形式:本项目采取网上招标、网上投标;各投标单位开标期间必须携带CA锁;各投标单位使用 CA 锁制作的投标文件(资格审查材料等)符合网上开标要求才可进入评标阶段。

5.4全流程电子招标项目交易平台系统支持投标文件远程解密。解密方式: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 30 分钟内,持制作该电子投标文件的同一数字证书(CA企业锁)登录,进入“开标远程解密”菜单选择对应的项目的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各投标人开标前及网上开评标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具体解密时间在开标直播时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会进行通知)。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成功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

5.5本项目采用腾讯会议进行远程开标,投标人自行下载、安装腾讯会议软件,于开标时通过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获取远程开标会议室号码,进入本项目视频会议直播。进入视频会议人员应为本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并将进入会议人员姓名修改为投标人全称+本人姓名;所有投标人需准时全程在线参加开标会议,如无故离开视频会议室,后果自负。现场参加开标人员:招标人代表、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行业监管部门代表、交易中心工作人员。

6、投标人的信息核查

对投标企业有以行贿谋取中标、相互串通投标和以他人名义投标等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一经发现,依法严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作出相应处罚,并将其计入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列入黑名单。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若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中标候选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的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进行处理。

7、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8、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36.135.6.232:8088/TPBidder)》、《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吉林省长白山开发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吉林省长白山保护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池北区

联系人:徐大宇

电话:0433-5755078

 

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高新区震宇街158号瑞禧商务中心509室

联系人:杨乔羽

联系电话:13364478449

 

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长白山管委会住建局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433-5710538

 

10、扫黑除恶联系方式:

长白山管委会建设领域扫黑除恶举报电话 0433-5710538

长白山管委会住建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举报电话 0433-5711233

举报地址:长白山管委会住建局

邮箱:cbsgwhzjj@126.com

吉林省住建厅招标处扫黑除恶举报电话0431-82752638

吉林省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2752638

邮箱:jstzbc123@126.com

邮编:130051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标投标管理处

电子保函提示:

  投标单位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一体化交易平台,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点击“立即申请”按钮,进入电子保函申请页面申请电子保函,电子保函当前以系统开具为准,开标后以系统查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温馨提示:

1、有意向参加投标的用户操作如下:

(1)办理数字证书CA并登陆:http://36.135.6.232:8088/EpointSSO免费注册,并且完善基本信息;

(2)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http://36.135.6.232:8088/EpointSSO,在【对应的业务】-【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

2、投标单位下载招标文件后,以保函方式缴纳的请注意,开标前,投标单位需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提前申请电子保函!开标后以系统收到的电子保函为准!电子保函接收以系统开具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