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稿时间 :2021-09-30】 【作者:】 【来源:】 【阅读次数:】
项目编号:0773-2140GNJLGCGK292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白山寻龙谷文化旅游产业园区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项目EPC总承包已由吉林省长白山保护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经济发展局以长管经发投资[2021]31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长白山保护开发区池西区重点项目管理处,建设资金来自专项债券及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长白山保护开发区池西区重点项目管理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长白山寻龙谷文化旅游产业园区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项目EPC总承包;
2.2 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工程包括南山三街、生态停车场、公园绿地、旅游公厕、公园绿廊等工程,占地面积31.2739万平方米,建筑面积115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如下:
(1)南山三街,占地面积16021平方米。实施道路工程、道路照明工程、交通工程、给排水工程、供热工程、通信工程、电力工程;
(2)生态停车场,面积33369平方米。实施停车场铺装、绿化、雨排水、照明;
(3)公园绿地,占地面积217687平方米。实施道路、铺装、景观绿化、给水、排水、供热、电气、木栈道等;
(4)旅游公厕5座,建筑面积1150平方米;
(5)公园绿廊:44512平方米;
2.3 招标范围:本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等工程总承包的全部工程内容(包括勘察、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概预算、后续设计服务等,并按发包方要求完成勘察、设计、施工、工程交付及材料设备采购安装、质量保修等全部工程内容);
2.4投资规模:项目总投资估算40277.28万元,所需资金全部为专项债券及自筹;
2.5 建设地点:长白山保护开发区池西区区中心城区西南部,长松高速公路以南,南山C地块;
2.6 计划工期:2021年10月30日计划开工建设, 2023年12月31日计划竣工并投入使用(包含勘察、设计、施工等全部工程内容);
2.7 质量标准:
(1)工程勘察、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省市关于勘察、设计相关规范、标准,并满足本工程目标要求;
(2)工程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省市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的合格工程;
(3)材料设备标准:承包方在与材料设备供应方签订合同前需报发包方确认技术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勘察: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丙级及以上勘察资质或综合甲级勘察资质;
(2)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给水工程、排水工程、热力工程)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综合甲级设计资质;
(3)施工: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承包能力,施工单位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投入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应当具有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或者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等)和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担任过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熟悉工程建设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具有类似项目负责人业绩;熟悉工程设计、工程施工管理、工程采购管理、工程的综合协调管理;熟悉工程技术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3.3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勘察部分:勘察项目负责人1人,须具有具备国家注册岩土工程师资格;
设计部分:设计项目负责人1人,须具有国家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施工部分:施工项目负责人1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有效期内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应无在建工程;
3.4投标单位应当具有相应的项目管理体系和项目管理能力、财务和风险承担能力。投标人近三年(2018年至今)具有与本项目相类似的设计、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项目业绩;
3.5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18年、2019年、2020年)财务状况良好,具备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各方均应分别提供能证明其具备承担相应招标项目的资格和能力的证明文件;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7信誉要求:
(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在近三年(2018年至今)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8业绩认定应按以下规定执行: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关业绩的查询网址及查询网页截图。评标过程中,评标专家在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下对投标人的业绩通过平台或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核查,未查询到的业绩不予认定(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执行吉建招[2017]12号文件《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的补充通知》的规定);
3.9外埠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吉林省相关文件要求办理企业信息登记,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
3.10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11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的通知(吉建管〔2018〕28号)文件要求,对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
4.1当前正值新型冠状肺炎防疫防控的关键时期,为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9月30日至2021年10月12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下午16时00分(法定节假日除外),将以下资料原件的扫描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的扫描件发送至507979887@qq.com邮箱(或将以下资料纸质版复印件加盖公章的形式送至长春市净月区生态大街3682号伟峰东樾11号楼2303室)购买招标文件: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资质证书副本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5) 文件款打款信息(包括打款人名称、打款凭证)
注: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内容中应包含被授权人联系电话及邮箱,投标人发送资料后须致电18249309521确认是否收到,我公司在收到资料后与潜在投标人以邮件和电话方式联系,线上收取标书款后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至各投标人邮箱,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请注明项目名称及标段、被授权人、联系电话,未注明信息导致无法取得联系的,后果自负;
文件款收款信息:
收款人全称: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吉林省分公司
开户行:招商银行长春分行营业部
账 号:431901478010801;
要求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其他或个人账户转出无效;
4.2 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50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 年10月21日9 时30分,地点为长白山管委会政务大厅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右侧;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因《吉林省建设信息网》系统维护,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长白山管委会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白山保护开发区池西重点项目管理处
地 址:长白山管委会池西区
联系人:黄鑫
电 话:0439-5100331
招标代理机构: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长春市净月区生态大街3682号伟峰东樾11号楼2303室
邮编:130022
联系人:韩冬
电话:0431-81150785转8018、17743469015
传真:0431-81150785
监督部门:长白山管委会住建局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电话:0433-5710538
8.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长白山管委会建设领域扫黑除恶举报电话 0433-5710538
长白山管委会住建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举报电话 0433-5711233
举报地址:长白山管委会住建局
邮箱:cbsgwhzjj@126.com
吉林省住建厅招标处扫黑除恶举报电话 0431-82752638
吉林省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2752638
邮箱:jstzbc123@126.com
邮编:130051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标投标管理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