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稿时间 :2021-08-31】 【作者:】 【来源:】 【阅读次数:】
池北区尚景旺居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池北区尚景旺居建设项目,已由吉林省长白山保护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经济发展局以长管经发投资[2021]66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长白山保护开发区隆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申请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长白山保护开发区隆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项目现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划分及标段名称:本项目划分两个标段;
一标段项目名称:池北区尚景旺居建设项目勘察
一标段项目编号:CXZB2021-25(KC01)
二标段项目名称:池北区尚景旺居建设项目设计
二标段项目编号:CXZB2021-25(SJ01)
2.2 建设地点:长白山保护开发区池北区,东至亲亲家园,南至岳桦路,西至王池街,北至枫桦路。
2.3 招标规模:建筑面积为12180.54平方米,包含土建、水暖、电气等工程。
2.4 招标范围:一标段:池北区尚景旺居建设项目地质勘察。二标段:池北区尚景旺居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
2.5 计划服务期限:一标段勘察:合同签订后10天内完成。在规定时限内要完成全部工程勘察任务。二标段设计:合同签订后20天内完成。在规定时限内要完成全部工程设计任务。
2.6 质量要求:一标段勘察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勘察规范要求。二标段设计要求:符合国家现行相关工程设计规范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一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在人员、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能力。(2)二标段: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2 (1)一标段:投标单位拟派出的勘察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注册岩土工程师资格。(2)二标段:投标单位拟派出的设计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国家注册建筑师资格。
3.3 信誉要求: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投标人应登录“信用中国”网站(进入信用服务)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登录“中国裁判文书网”(www.creditchina.gov.cn)自行查询行贿犯罪档案记录(查询最短期限:2018年01月01日至本公告发布之日,查询范围包括单位名称、法人、项目负责人),查询时要将查询网页、内容进行截图,提供的截图内容要完整清晰并加盖单位公章,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
3.4 外埠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省企业入吉备案相关规定(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详见吉建管〔2015〕50号文件、吉建管〔2016〕30号文件、吉建管〔2018〕12号文件、吉建管〔2019〕11号文件、吉建管〔2019〕28号、吉建管〔2019〕82号文件办理相关信息登记后方可参见投标。
3.5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7 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8 本工程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每个投标人仅能派出1人作为本项目的被授权人,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被授权人。
四.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 08 月 31 日至 2021年 09 月 06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00时,下午13:30 时至16:00_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长白山保护开发区诚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现场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现场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前打电话预约。
5.2 投标申请人需携带(1)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的提供法人身份证原件及法人身份证明、(2)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3)资质证书副本、(4)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5)开户许可证、(6)信誉要求中的网上查询截图、(7)委托代理人在职证明书、(8)外省企业入吉备案证明文件。注:上述资料验原件收复印件,(复印件均指清晰的彩色复印件,复印件应与原件保持一致);所有复印件必须加盖投标人公章(电子公章无效),资料齐全并经审查合格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800 元,过期不售,售后不退。招标文件费用要求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转出,其他或个人账户转出无效。
招标文件收款信息:
单 位 名 称:长白山保护开发区诚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帐 号:000012010800007551681
开 户 银 行:长白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池北支行
行 号:314249800028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09月23日_14 时 00 分,地点为长白山管委会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务大厅一楼右侧开标室。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长白山管委会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白山保护开发区隆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 长白山管委会池北区 邮编: 133613
联系人: 郭淑君
电 话:0433-5947777
招标代理机构:长白山保护开发区诚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白山管委会池北区天城嘉园西侧门市 邮编: 133613
联系人: 韩忠英
电 话: 0433-5753334 传真: 0433-5753334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长白山保护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长白山管委会住建局扫黑办“扫黑除恶”线索举报电话:0433-5711233
长白山管委会建筑市场“扫黑除恶”线索举报电话:0433-5710538
吉林省住建厅招标处“扫黑除恶”线索举报电话:0431-82752638
2021年 08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