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稿时间 :2021-08-18】 【作者:】 【来源:】 【阅读次数:】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2021JLHS0801
一.招标条件
长白山保护开发区池西区温泉东街(苔原路-峡谷大路)道路工程已由吉林省长白山保护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经济发展局文件长管经发投资[2020]170号文件和长管经发投资[2020]195号文件批准招标,招标人为长白山保护开发区池西重点项目管理处,建设资金来自省专项资金和管委会本级财政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长白山保护开发区池西区温泉东街(苔原路-峡谷大路)道路工程监理;
2.2 项目编号:2021JLHS0801;
2.3 招标内容:
(1)道路工程:全长621.22米,占地共7672.75平方米,其中共铺装车行道面积4491.07平方米,人行道面积2949.36平方米,行道树192棵,树穴面积232.32平方米;
(2)照明工程:共安装路灯19套;
(3)交通工程:交通标线面积178.44平方米,标志标牌12套,路名牌6套;
(4)给水工程:新建dn160给水管线长度为618米;
(5)排水工程:新建雨水主管线总长度598米;其中d500管径管线长度为407米,d1000管径管线长度为191米。新建污水主管线总长度564米;其中d400管径管线长度为201米,d500管径管线长度为363米。
2.4 最高投标限价:214800元;
2.5 建设地点:长白山保护开发区池西区;
2.6 监理范围:施工、竣工、结算、财审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
2.7 监理服务期: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及财审、保修结束为止;
2.8 监理服务质量: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吉林省地方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实施细则》。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 监理人员要求:
总监理工程师1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且无在建工程。总监理工程师须与获取招标文件的总监理工程师保持一致,否则按自动放弃投标处理。
其他人员要求: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 (监理人员具体要求:应符合吉建消【2020】9号文件的要求;监理工程师可提供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或提供相关专业职称证书和企业对其实践经验并经监理业务培训的证明或者承诺;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应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备案可查)。
3.3 投标申请人近三年(2018年、2019年、2020年)财务状况良好,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不足三年的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0年的财务审计报告,2020年12月31日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需提供一份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3.4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5 外埠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吉建管〔2015〕50号、吉建管〔2018〕12号、吉建管〔2019〕11号、吉建管〔2019〕28号、吉建办〔2019〕82号等吉林省相关的法律法规文件办理企业信息登记,登记后方可参与投标,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网址公布后,方可在吉林省从事建筑活动。
3.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7 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设工程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吉建质〔2014〕9号)文件要求,信用评价为D级监理企业暂停其承接新的监理业务。
3.8不接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
3.9 投标企业类似业绩的认定: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评标过程中,评标专家在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下对投标人的业绩通过平台或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核查,未查询到的业绩不予认定。(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执行吉建招[2017]12号文件《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的补充通知》的规定)。
3.10 投标单位只能授权1人办理招标文件获取及招标投标相关事宜,该委托代理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更换委托代理人。
3.11 投标单位拟投入本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均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并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
3.1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8月18日至2021年8月24日(法定公休日及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须携带下列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到吉林省瀚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长春市南关区生态广场东侧南四环路4266号华友国际10号门1201室)获取招标文件: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或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并附加盖公章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截图);
(2)资质证书副本;
(3)总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
(5)外省企业提供“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入吉企业官网截图。
4.2 招标文件每套500元,售后不退。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1年9月8日下午14时00分,地点为长白山管委会政务大厅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一楼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六.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长白山管委会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发布。
七. 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白山保护开发区池西重点项目管理处
地址:长白山保护开发区池西区
联系人:黄鑫
联系电话:0439-5100331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瀚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南关区生态广场东侧南四环路4266号华友国际10号门1201室
联系人:曹波
联系电话:13394306657
监督部门:长白山管委会住建局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电话:0433-5710538
八.建设工程招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吉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投诉举报电话:0431-82752638
电子邮箱:jstzbc123@126.com
举报材料邮寄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130051
长白山管委会建设领域扫黑除恶举报电话:0433-5710538
长白山管委会住建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举报电话:0433-5711233
举报地址:长白山管委会住建局
邮箱:cbsgwhzjj@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