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稿时间 :2021-08-18】 【作者:】 【来源:】 【阅读次数:】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2021JLHS0802
一.招标条件
长白山保护开发区池西区温泉东街(苔原路-峡谷大路)道路工程已由吉林省长白山保护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经济发展局文件长管经发投资[2020]170号文件和长管经发投资[2020]195号文件批准招标,招标人为长白山保护开发区池西重点项目管理处,建设资金来自省专项资金和管委会本级财政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长白山保护开发区池西区温泉东街(苔原路-峡谷大路)道路工程;
2.2 项目编号:2021JLHS0802;
2.3 招标内容:
(1)道路工程:全长621.22米,占地共7672.75平方米,其中共铺装车行道面积4491.07平方米,人行道面积2949.36平方米,行道树192棵,树穴面积232.32平方米;
(2)照明工程:共安装路灯19套;
(3)交通工程:交通标线面积178.44平方米,标志标牌12套,路名牌6套;
(4)给水工程:新建dn160给水管线长度为618米;
(5)排水工程:新建雨水主管线总长度598米;其中d500管径管线长度为407米,d1000管径管线长度为191米。新建污水主管线总长度564米;其中d400管径管线长度为201米,d500管径管线长度为363米;
2.4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包括的全部内容;
2.5 招标控制价:8874836元;
2.6 建设地点:长白山保护开发区池西区;
2.7 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1年9月21日,计划竣工日期2022年9月20日;
2.8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符合省市相关文件的规定及资质承包工程范围的要求,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申请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国家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无在建工程;
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须具备要求:投标人全部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应与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登记内容相一致,须提供全部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职称证人员、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有效期除外)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内人员信息截图;
3.3 投标申请人近三年(2018年、2019年、2020年)财务状况良好,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不足三年的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0年的财务审计报告,2020年12月31日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需提供一份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3.4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5外埠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吉建管〔2015〕50号、吉建管〔2018〕12号、吉建管〔2019〕11号、吉建管〔2019〕28号、吉建办〔2019〕82号等吉林省相关的法律法规文件办理企业信息登记,登记后方可参与投标,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网址公布后,方可在吉林省从事建筑活动;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7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的通知》(吉建管〔2018〕28 号)文件要求,对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吉林省外企业在注册地所在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
3.8不接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
3.9投标企业类似业绩的认定: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包括企业业绩和项目经理业绩),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评标过程中,评标专家在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下对投标人的业绩通过平台或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核查,未查询到的业绩不予认定。(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执行吉建招[2017]12号文件《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的补充通知》的规定);
3.10投标单位只能授权1人办理招标投标相关事宜,该委托代理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更换委托代理人;
3.11投标单位拟投入本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均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并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
3.12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预拌砂浆质量管理的通知》(吉建质【2020】6号)、《关于禁止现场搅拌砂浆、加快使用预拌砂浆工作的通知》(长城乡发【2020】22号)文件要求。
3.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8月18日至2021年8月24日(法定公休日及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须携带下列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到吉林省瀚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长春市南关区生态广场东侧南四环路4266号华友国际10号门1201室 )获取招标文件: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或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并附加盖公章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截图);
(2)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开户证明;
(3)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或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
(4)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或安全生产许可证电子证书的PDF文件格式加盖公章复印件);
(5)项目经理注册证书(或提供可查询到的有效的电子注册证书复印件);
(6)项目经理、安全员的安全考核证书(或电子证书复印件);
(7)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
(8)外省企业提供“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入吉企业官网截图;
4.2招标文件每套10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1年9月8日上午9时30分,地点为长白山管委会政务大厅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一楼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长白山管委会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白山保护开发区池西重点项目管理处
地址:长白山保护开发区池西区
联系人:黄鑫
联系电话:0439-5100331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瀚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南关区生态广场东侧南四环路4266号华友国际10号门1201室
联系人:曹波
联系电话:13394306657
监督部门:长白山管委会住建局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电话:0433-5710538
八.建设工程招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吉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投诉举报电话:0431-82752638
电子邮箱:jstzbc123@126.com
举报材料邮寄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130051
长白山管委会建设领域扫黑除恶举报电话:0433-5710538
长白山管委会住建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举报电话:0433-5711233
举报地址:长白山管委会住建局
邮箱:cbsgwhzjj@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