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稿时间 :2021-06-02】 【作者:】 【来源:】 【阅读次数:】
长春燃气长白山(北山门)天然气建设项目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编号:JLWR2021-182-ZC017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长春燃气长白山(北山门)天然气建设项目,已由长管经发投资【2019】220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燃气(长白山保护开发区)有限公司。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长春燃气长白山(北山门)天然气建设项目。
2.2 招标范围:图纸设计范围内的土建、采暖、给排水、安装、电气仪表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3 工程建设地点:池北区北坡山门东至图和公路、南至林地、西至林地、北至林地。
2.4 建设规模:占地面积1241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940平方米,主要建设加气站一座,站内主要设备为CNG加气机2台,LNG加气机4台。站内配套设施设置办公附属用房1座,加气罩棚一座,150立方米储罐两个,50立方米储罐一个及其他配套工艺设施,并具备气化功能。
2.5标段划分:独立标段。
2.6计划工期:2021年6月30日-2023年6月30日。
2.7 最高投标限价:2169.5966万元。
2.8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附“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企业资质信息公示页),同时具备质量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压力管道安装GA1级施工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并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应无在建工程(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并加盖企业公章);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项目经理,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3业绩认定:投标企业和项目经理业绩的认定: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提供涉密工程业绩的,须提供涉密工程业绩证明材料并附建设单位涉密工程的审批证明材料。
3.4 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造价人员除外)须是“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登记并公示的人员(详见现行相关文件)。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近三年(2017、2018、2019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 财务状况良好。(当投标单位成立日期在2017年-2019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日期起至2019年之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020年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需提供一份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3.7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吉建管〔2018〕28号)文件要求,对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
3.8 投标单位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拒绝在近三年(2018年至今)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项目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有行贿犯罪行为参加投标。
3.9 外埠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省企业入吉备案相关规定(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详见现行相关文件)。
3.10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11 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12 本工程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且每个投标人仅能派出1人作为本项目的被授权人,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被授权人。
3.13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中标无效,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因疫情原因本项目采取网络报名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6月3日至2021年6月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将报名资料发送至547260898@qq.com邮箱,并同时拨打代理机构电话进行资料收到确认。报名时须发送以下资料扫描件: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鲜章);
(2)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加盖公章(鲜章);
(3)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鲜章)或与资质证书副本(有二维码的)同样大小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鲜章);
(4)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鲜章)或电子证书(有二维码的)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
(5)项目经理的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鲜章)或电子注册证书(有二维码的)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及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原件加盖公章(鲜章);
(6)企业法人、项目经理及专职安全员的安全考核合格证复印件加盖公章(鲜章)或电子注册证书(有二维码的)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按照《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启用“安管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考核电子证书的通知》(吉建办(2019)55号文件,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在“吉林省建设工程安管人员管理系统”中查询(投标人投标文件中附网络截图并提供合法有效的查询途径),外省未实行电子查询系统的应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7)“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企业资质信息及项目经理信息公示页复印件加盖公章(鲜章);
(8)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鲜章)和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加盖公章(鲜章),每个投标单位只能授权1人办理投标报名及招投标相关事宜,整个过程不得随意更换授权人。
4.2如投标人报名资料不完整,代理机构在确认收到资料后24小时内告知投标人进行补充、修改(投标人需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完成补充、修改等内容,逾期不再受理)。代理机构将“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电子版发送至报名成功的投标人邮箱,投标人按要求填写后,将电子版连同加盖单位公章的清晰可辨的扫描件(PDF格式)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0元,(以代理机构提供的账号进行支付),售后不退。
接收公对公转账,账户名称:吉林省万荣招投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市大经路支行
账号:922002010011018894
4.4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应按照有关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时间:2021年6月23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5.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长白山管委会政务大厅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一楼右侧;
5.3 投标人所提供的资格后审资料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5.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5 有效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建设信息网、长白山管委会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燃气(长白山保护开发区)有限公司
地址:吉林省安图县二道白河镇
联系人:陈希东
联系电话:18844358299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万荣招投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姜海波 张杨 胡海燕
地址:长春市南湖大路998号金鼎大厦18楼
联系电话:0431-81815316、13944938972
监督部门:长白山管委会住建局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电话:0433-5710538
八、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长白山管委会建设领域扫黑除恶举报电话 0433-5710538
长白山管委会住建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举报电话 0433-5711233
举报地址:长白山管委会住建局
邮箱:cbsgwhzjj@126.com
吉林省住建厅招标处扫黑除恶举报电话 0431-82752638
吉林省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2752638
邮箱:jstzbc123@126.com
邮编:130051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标投标管理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