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稿时间 :2020-12-11】 【作者:】 【来源:】 【阅读次数:】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池北区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已长白山管委会经济发展局以长管经发投资【2020】174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招标人为长白山保护开发区池北区政投重点工程项目管理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池北区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程。
2.2建设地点:长白山保护开发区池北区。
2.3建设内容及规模:建设内容包括硬化铺装、环境治理及广告牌整治三部分:
硬化铺装工程包括拆除工程与铺装工程。其中,拆除玄武岩步行道6022.30平方米、方砖步行道693.90平方米、混凝土台阶1489.20立方米、路缘石887.90米;硬化铺装拆除的步行道6716.20平方米、裸露地面4220.40平方米、混凝土台阶1489.20立方米、路缘石887.90米。
环境整治工程包括木质围栏刷油15983.77平方米、木栈道及木质地面刷油22231.15平方米、木质建(构)筑物及景观等刷油10143.33平方米;新建天工路路边养蜂场混凝土基础彩钢板围挡300米、白山大街花池护栏2000米。
2.4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5 工期:2021年5月1日-2021年10月1日,共计154日历天。
2.6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2.7质量标准: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投标单位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
3.3 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有相关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证书可以是在有效期内的纸质证书或经考试合格在网上打印的电子证书(附查询网址),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管理机构人员配置应满足项目需求。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6 外省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须按照吉建管【2015】50号文件和吉建管【2016】1号文件、吉建办【2018】12号文规定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后方可投标。
3.7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招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 12月 11日 至2020年 12月 17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00分,在吉林省城市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长春市净月开发区生态大街与和美路交汇华荣泰写字楼7栋15楼)持以下证件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人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2)营业执照(副本);【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与原件效力等同】
(3)资质证书(副本)【持有新版资质证书的投标人可提供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复印件与原件效力等同】;
(4)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5)提供项目经理建造师证【含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安全生产考核证书可以是在有效期内的纸质证书或经考试合格在网上打印的电子证书(附查询网址)及职称证】;技术负责人职称证;
(6)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书,承诺书须包含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管理人员,并提供单位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复印件,如存在行贿犯罪记录将拒绝其投标;
(7)项目管理人员及被授权人缴纳的、正常缴费状态的个人参保证明,证明上的二维码要保证移动终端可以扫描识别验证真伪,如该投标人所在的地区确实没有带二维码的证明,须提供网上查询方式,否则响应无效。
(8)近三年(2017年、2018年、2019年)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19年的财务审计报告, 2020年成立的企业应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9)投标人不弄虚作假承诺书,格式自拟。
(项目管理人员指: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材料员)
4.2 招标文件售价20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4.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20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3日内寄送。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开标时间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1年1月6日9时30分;递交地点(即开标地点)为长白山管委会政务大厅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一楼开标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5.2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3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控制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6.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和《长白山管委会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白山保护开发区池北区政投重点工程项目管理处
地址:池北区二道白河镇
联系人:王家威
电话:0433-8917930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城市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净月开发区生态大街与和美路交汇华荣泰写字楼7栋15楼
联系人:王经理
电话:17064632444
监督部门:长白山管委会住建局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电话:0433-5710538
8.建设工程招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吉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投诉举报电话:0431-82752638
电子邮箱:jstzbc123@126.com
举报材料邮寄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130051
长白山管委会建设领域扫黑除恶举报电话:0433-5710538
长白山管委会住建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举报电话:0433-5711233
举报地址:长白山管委会住建局
邮箱:cbsgwhzjj@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