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结束][吉林省·长白山管委会][公开招标][施工]池北区茗园世嘉棚户区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
【发稿时间 :2020-11-16】 【作者:】 【来源:】 【阅读次数:】
池北区茗园世嘉棚户区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
项目编号:TAHP-JL-2020-ZB-194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池北区茗园世嘉棚户区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已经由吉林省长白山保护开发区管理管员会经济发展局以长管经发投资[2020]159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白山保护开发区弘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政府投资57%,自筹43%。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池北区茗园世嘉棚户区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
2.2项目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18622.5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2545平方米。居住户数216户,总停车位252个。建筑密度37.61%,容积率1.45,绿地率22.03%。
建设多层6栋,地下车库2座、公建2座、垃圾转运站1座。并配套建设道路、绿化、停车位等。地块南北侧沿街住宅H1#、H6#底一层设商业网点,H5#住宅设水箱间,H7#公建设物业及社区办公、公厕、地下消防水池。
2.3项目地址:池北区常青路以南、云杉路以北、园池街以东、锦江街以西。
2.4计划工期:
勘察设计周期:中标后60天内完成勘察设计
施工工期:2021年4月5日-2021年12月31日
2.5招标范围:本项目勘察、设计、采购、施工工程总承包,包括勘察、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概预算、后续设计服务等,并按发包人要求完成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交付和质量保修等全部工程内容。
2.6质量要求:
(1)材料设备标准:承包方在与材料设备供应方签订合同前需报发包方确认技术标准。
(2)工程勘察、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省市关于勘察、设计相关规范、标准。
(3)工程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的合格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且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及以上资质和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丙级及以上勘察资质。施工单位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1人:投标人拟投入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一级注册建筑师、一级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或者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等)。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要熟悉工程技术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全面负责项目实施的组织领导、协调和控制,对项目的进度、造价、质量、安全全面负责,依法履行工程总承包的义务并维护业主的权益。正确处理和协调与业主、相关各方之间及企业内部各专业、各部门之间的关系。(拟派项目经理应无在建工程);
3.3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1)设计部分技术负责人1人,须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或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设计人员3人,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施工部分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工程负责人1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1人,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
(4)勘察部分负责人1人:勘察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国家注册执业资格和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勘察人员2人,具有本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其他人员:施工员1人,测量员1人,质量员2人,具备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应岗位资格证书;安全员2人,须具有安全员证;材料员1人,资料员1人。以上为现场所需最低人员标准,根据实际现场施工情况,如有需要可调增,中标人须无偿予以配合。
以上人员须具备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应资格证书或职称证。且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
中标人应保证其人力、机具、设备、设施、措施材料、消耗材料、周转材料及其它施工资源,满足实施工程的需求。
3.4投标单位应当具有相应的项目管理体系和项目管理能力、财务和风险承担能力。投标人近三年(2017年-2019年)有一项(含一项)以上同类工程总承包业绩(同类是指设计单位或施工单位的建筑工程相关的工程总承包业绩)或类似业绩(是指工程性质或工程规模与本工程类似,或者结构形式和施工工艺等方面与本工程类似的设计单位或施工单位的建筑工程相关的设计或施工业绩);
3.5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3.6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17年-2019年)财务状况良好,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企业提供近年财务审计报告即可);
3.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如为联合体投标时,应符合下列条件:
(1)所有联合体成员应按合同条件实施合同,承担其共同的和分别的责任。在联合体协议书中,以及在投标文件和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中对此作相应的声明,应有使所有联合体成员受到法律约束的签署;
(2)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具有建筑工程施工资质的单位,且应提交一份联合体协议书证明其牵头人资格,协议书须有联合体各成员的法定代表人签署;
(3)联合体牵头人能够代表全部联合体成员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整个投标、合同的实施应全部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
(4)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单位对本项目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联合体的投标。如果违反,与此有关的联合体投标将被拒绝。
3.8信誉要求:
(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在近三年(2017年11月16日至2020年11月16日)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9业绩认定应按以下规定执行: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其它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执行吉建招[2017]12号文件《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的补充通知》的规定);
3.10外省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须按照吉建管【2015】50号、吉建管【2018】12号、吉建管【2019】11号、吉建管【2019】28号、吉建管【2019】82号等相关文件规定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并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参与投标,拟派出的管理人员必须为该平台注册人员;
3.1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12企业出具被授权人的在职证明书,提供近期连续至少三个月(2020年08月至2020年10月)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社保证明上的二维码要能够扫描识别验证真伪,如该投标人所在地区确实没有二维码的证明,须提供官网查询网址,登录查询所需的用户名和密码等信息,以便进行核查。如不提供或提供后无法查询的,视为报名无效,并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3.13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14拟投入本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须提供近三个月(2020年08月至2020年10月)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社保证明上的二维码要能够扫描识别验证真伪,如该投标人所在地区确实没有二维码的证明,须提供官网查询网址,登录查询所需的用户名和密码等信息,以便进行核查。如不提供或提供后无法查询的,资格审查时均不予认定。)
3.15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的通知》(吉建管〔2018〕28号)文件要求,对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取消评先选优资格。吉林省外企业在注册地所在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及方式
受疫情影响,本项目同时接受网上报名:
4.1投标申请人可于2020年11月16日至2020年11月2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到德汇工程管理(北京)有限公司(长白山保护开发区池北区松花江大街西侧园池路北侧29幢106号)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下列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3)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
(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注册执业资格证;
(5)联合体协议书(如为联合体投标);
(6)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仅限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获取招标文件提供);
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7)“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入吉企业官网截图复印件(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网上报名请将以上资料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扫描件(PDF格式且内容清晰可辩),以邮件方式发送至德汇工程管理(北京)有限公司邮箱(cbsdhgc@163.com),并同时拨打代理机构电话进行确认,代理机构会对投标人发至邮箱的资料进行审核,然后通知投标人报名是否成功。现场购买文件时应提前预约,联系电话:0433-5985888。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与开标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20年12月9日14:00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2开标地点:长白山管委会政务大厅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开标室。
5.3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长白山管委会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吉林省建设信息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白山保护开发区弘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长白山管委会池北区
联系人:张倩
联系电话:18844356565
招标代理机构:德汇工程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地址:长白山保护开发区池北区松花江大街西侧园池路北侧29幢106号
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0433-5985888
监督部门:长白山管委会住建局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电话:0433-5710538
八、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吉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投诉举报电话:0431-82752638 电子邮箱:jstzbc123@126.com
举报材料邮寄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130051
长白山管委会建设领域扫黑除恶举报电话:0433-5710538
长白山管委会住建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举报电话:0433-5711233
举报地址:长白山管委会住建局
邮箱:cbsgwhzjj@126.com
2020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