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稿时间 :2020-09-25】 【作者:】 【来源:】 【阅读次数:】
和平旅游度假区朝鲜族民俗酒店室内外装修及室外绿化、管网建设项目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编号:20200944-GC01-G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和平旅游度假区朝鲜族民俗酒店室内外装修及室外绿化、管网建设项目以项目备案流水号2020081022090003104304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长白山保护开发区森林温泉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和平旅游度假区朝鲜族民俗酒店室内外装修及室外绿化、管网建设项目。
2.2 项目概况:项目占地面积6979㎡,总建筑面积4559.1㎡。民俗酒店共有10栋单体建筑,其中朝鲜族民俗酒店(1、9、10)为地上二层框架结构,独立基础,朝鲜族民俗酒店(2~8)为一层砖混结构,毛石基础。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室内外装修及室外绿化、管网等基础配套设施。
2.3 建设地点:长白山和平旅游度假区内。
2.4 标段划分:独立标段。
2.5 招标范围:和平旅游度假区朝鲜族民俗酒店室内外装修及室外绿化、管网建设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4 计划工期:2020年10月23日至2021年02月08日。
2.6 最高投标限价:1796.4081万元。
2.7 质量标准: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
3.2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同时企业资质信息须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公示。
3.3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投标人须拟派出1名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应无在建工程(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并加盖企业公章);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项目经理,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项目经理备案信息应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公示。
3.5 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指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及其他相关专业人员等,且满足本项目实施需求,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管理机构所配备的不同岗位,其任职人员不得重复,即一人一职。
3.6 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须是“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登记并公示的人员,附网站公示页并加盖企业公章。
3.7 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17年-2019年)企业财务状况良好,具有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
3.8 业绩认定:吉林省区域内的业绩(包括建筑企业业绩、项目经理业绩),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应当采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的业绩,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查询得到,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
3.9 ①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②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③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企业名单及中国裁判文书网近三年内投标人、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记录。
3.10 外埠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埠企业入吉备案相关规定(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详见吉建管〔2015〕50号、吉建管〔2016〕1号、吉建管〔2016〕30号、吉建管〔2018〕12号、吉建管〔2019〕11号、吉建管〔2019〕28号、吉建办〔2019〕82号文件)。
3.11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12 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13 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每个投标人仅能派出1人作为本项目的被授权人,被授权人须为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提供该企业为被授权人缴纳的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及以上的社会保险证明,且网上可查;应包含以下内容:缴纳保险单位名称、人员姓名、社会保障号或身份证号、险种、缴费期限等。同时提供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的官方网址、查询用户名、查询密码(如有),以保证招标人能够准确及时的查询相关信息;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被授权人。
3.14 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的通知》(吉建管〔2018〕28号)文件要求,对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取消评先选优资格。省外企业在注册地所在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09月25日至2020年09月30日,每日上午9时至11:30时,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中高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点为长春市高新区硅谷大街3355号硅谷商务509室,持以下资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报名、购买招标文件。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或与新版资质证书(带二维码)同样大小的复印件;
(3)安全生产许可证(对于启用电子证书的,提供电子证书复印件);
(4)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5)项目经理的建造师注册证书(附“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备案信息截图,对于启用电子证书的,提供电子证书复印件);
(6)企业法人、项目经理及专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对于启用电子证书的,提供电子证书复印件);
(7)“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的企业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公示页截图;“信用中国”网站的企业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公示页截图及中国裁判文书网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记录公示页截图;
(8)提供“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的企业基本信息、资质信息、安全生产许可信息公示页截图;
(9)法人授权委托书(含法人、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及被授权人社会保险证明。
注:投标人报名时必须将上述报名材料的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鲜章),且复印件必须清晰,易于辨认。公示页截图内容须准确无误,并按照“4.1项”报名要求资料的序号顺序排序,否则招标代理机构将不予以办理投标报名事宜。投标单位只能授权1人办理投标文件获取登记及招标投标相关事宜,该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更换被授权人。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须按规定参加开标活动,并现场核验身份(出示有效证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500元/套,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10月16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5.2 标文件递交地点:长白山管委会政务大厅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一楼开标室。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 投标人所提供的资格后审资料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5.5 有效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建设信息网》、《长白山管委会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站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白山保护开发区森林温泉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长白山保护开发区
联 系 人:戴璐
电 话:18743376336
招标代理机构:中高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高新区硅谷大街3355号硅谷商务510室
联 系 人:李女士
电 话:18686634119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吉林省长白山保护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八、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长白山管委会住建局扫黑办“扫黑除恶”线索举报电话:0433-5711233
长白山管委会建筑市场“扫黑除恶”线索举报电话:0433-5710538
吉林省住建厅招标处“扫黑除恶”线索举报电话:0431-827526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