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稿时间 :2020-08-14】 【作者:】 【来源:】 【阅读次数:】
长白山支队全中心改造装修工程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项目编号:CFDGC2008240469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长白山支队全中心改造装修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出资比例100%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项目招标人为长白山保护开发区消防救援支队。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以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白山支队全中心改造装修工程。
2.2建设地点:吉林省延边州安图县二道白河镇池北区长白山消防救援支队院内。
2.3招标范围:长白山支队全中心改造装修工程,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4计划工期:2020年9月16日至2020年12月30日,共105天。
2.5标段划分:1个标段。
2.6最高投标限价:¥575383元。
2.7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的合格工程。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同时企业资质信息须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公示。
3.2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投标人须拟派出1名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应无在建工程(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并加盖企业公章);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项目经理,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项目经理备案信息应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公示。
3.5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指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及其他相关专业人员等,且满足本项目实施需求,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管理机构所配备的不同岗位,其任职人员不得重复,即一人一职。
3.6 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造价人员除外)须是“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登记并公示的人员,附网站公示页并加盖企业公章。
3.7 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17年-2019年)企业财务状况良好,具有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
3.8 投标人近三年(竣工时间在2017年至2019年间)至少完成过一项类似工程业绩。
3.9 业绩认定:吉林省区域内的业绩(包括建筑企业业绩、项目经理业绩、总监理工程师业绩),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应当采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的业绩,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查询得到,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
3.10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拒绝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企业参与投标,拒绝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3.11 外埠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埠企业入吉备案相关规定(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详见吉建管〔2015〕50号、吉建管〔2016〕1号、吉建管〔2016〕30号、吉建管〔2018〕12号、吉建管〔2019〕11号、吉建管〔2019〕28号、吉建办〔2019〕82号文件)。
3.1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13 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14 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每个投标人仅能派出1人作为本项目的被授权人,被授权人须为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提供该企业为员工缴纳的近期连续至少1个月及以上的社会保险证明,且网上可查;应包含以下内容:缴纳保险单位名称、人员姓名、社会保障号或身份证号、险种、缴费期限等。同时提供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的官方网址、查询用户名、查询密码(如有),以保证招标人能够准确及时的查询相关信息;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被授权人。
3.15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的通知》(吉建管〔2018〕28号)文件要求,对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取消评先选优资格。吉林省外企业在注册地所在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8月14日至2020年8月20日,每日上午9时至11:30时,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中招辰丰达招标有限公司吉林分公司长春市高新区学海街781号长春吉大科技园高科技产业孵化大厦15楼持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各一套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对于启用电子证书的,提供电子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安全生产许可证(对于启用电子证书的,提供电子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4)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5)项目经理的建造师注册证书(附“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备案信息截图、对于启用电子证书的,提供电子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6)企业法人、项目经理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对于启用电子证书的,提供电子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7)“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的企业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公示页截图;“信用中国”网站的企业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公示页截图;
(8)提供“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的企业基本信息、资质信息、安全生产许可信息公示页截图;
(9)法人授权委托书(含法人、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及被授权人社会保险证明;
(10)企业业绩证明材料(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或竣工验收证明,同时附“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公示页)。
以上材料需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以上证件及资料的复印件或电子证书需加盖单位公章,投标单位只能授权1人办理投标文件获取登记及招标投标相关事宜,该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更换被授权人;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须按规定参加开标活动,并现场核验身份(出示有效身份。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0年9月9日14时00分,地点为长白山管委会政务大厅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一楼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人所提供的资格后审资料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5.4 有效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长白山管委会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吉林省建设信息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白山保护开发区消防救援支队
招标人地址:长白山保护开发区池北区
联系人:徐鹏程
电话:13596713477
招标代理机构:中招辰丰达招标有限公司
本项目执行机构:中招辰丰达招标有限公司吉林分公司
地 址:长春市高新区学海街781号长春吉大科技园高科技产业孵化大厦15楼
邮 编:130000
联 系 人:蔺瑛琦、兰亚珍、韩改红、李新民
电 话:17843102886
电子邮件:810895862@qq.com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长白山保护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建筑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长白山管委会住建局扫黑办“扫黑除恶”线索举报电话:0433-5711233
长白山管委会建筑市场“扫黑除恶”线索举报电话:0433-5710538
吉林省住建厅招标处“扫黑除恶”线索举报电话:0431-827526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