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稿时间 :2020-01-13】 【作者:】 【来源:】 【阅读次数:】
(资格后审)
项目编号:KR-FW-2020-001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白山池西区锦江四期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已由长管经发投资【2019】156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吉林省大颜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自建设单位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白山池西区锦江四期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监理;
2.2 建设地点:长白山保护开发区池西区,东至松桦街,南至杜鹃路,西至绿廊,北至峡谷大路;
2.3 建设规模:项目共征收安置居民240户,其中实物安置168户,直接货币补偿为72户。建设5栋建筑,占地面积15050.9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1404.44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面积18030.34平方米,可提供168套住房;商业建筑面积3374.1平方米;(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等相关内容)
2.4监理服务期:监理委托合同生效起至工程竣工、验收、质量缺陷责任期满止;
2.5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2.6监理服务标准:符合国家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吉林省地方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实施细则》;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要求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投标单位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建筑工程专业)资格。
3.3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在“吉林省建设工程安管人员管理系统”中查询(投标人投标文件中附网络截图并提供合法有效的查询途径),外省未实行电子查询系统的应提供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4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至少完成过一项类似工程施工业绩。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并提供此时限内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报告原件)。
3.5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16-2018年)财务状况良好,无亏损;具有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8本项目投标人需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且投标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不存在行贿犯罪记录。
3.9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企入吉备案规定(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详见吉建管【2015】50号文件、吉建管【2016】30号文件、吉建管【2018】12号文件、吉建管【2019】11号文件)。
3.10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11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1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中标无效,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13执行关于印发《吉林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的通知(吉建管【2018】28号)文件要求,对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
3.14本工程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每个投标人仅能派出1人作为本项目的被授权人,提供被授权人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被授权人。
3.1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1月13日至2020年1月17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00分,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注:以上所有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到吉林省科瑞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800元;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2月17日14时30分,地点为长白山管委会政务大厅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一楼右侧,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5.2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函。具体金额见招标文件。
5.3到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重新组织招标。
5.4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控制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六、发布: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吉林省建设信息网、长白山管委会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吉林省大颜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长春市经开区深圳街587号办公楼205房间
联 系 人:赵经理
电 话:15590373333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科瑞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高新区博才路168号
联 系 人:李经理
电 话:0431-80514562
监督部门:长白山管委会住建局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电 话:0433-5710538
八、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吉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投诉举报电话:0431-82752638 电子邮箱:jstzbc123@126.com
举报材料邮寄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130051
长白山管委会建设领域扫黑除恶举报电话:0433-5710538
长白山管委会住建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举报电话:0433-5711233
举报地址:长白山管委会住建局
邮箱:cbsgwhzjj@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