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稿时间 :2019-11-11】 【作者:】 【来源:】 【阅读次数:】
长白山池西区锦江四期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设计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WLFW201911-162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长白山池西区锦江四期棚户区改造 建设项目已由 吉林省长白山保护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经济发展局 以 长管经发投资[2019]156 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及招标人为吉林省大颜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代理机构为长春市万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长白山池西区锦江四期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设计项目;
2.2工程概况:住宅建筑面积18030.34平方米;商业建筑面积3374.1平方米;
2.3建设地点:长白山保护开发区池西区,东至松桦街,南至杜鹃路,西至绿廊,北至峡谷大路;
2.4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2.5招标范围:初步设计及施工图纸设计等全部内容;
2.6 设计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所有设计工作,并向招标人提交全部成果文件;
服务期限: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为止;
2.7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设计的相关规范和标准;
2.8 投资额:4322.0680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设计资质或建筑工程设计专业甲级资质,近年(2016年1月1日至今)具有与本次招标工程同类或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设计能力。
3.2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
3.3建筑企业业绩和项目负责人业绩认定: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应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与建设部对接的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
3.4投标人近三年(2016年1月1日-2018年12月31日)财务状况良好,每年均不亏损(须提供2016年度、2017年度和2018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或公司财务报表,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或公司财务报表,如公司为2018年12月31日以后成立的公司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今公司财务状况良好的承诺书,相关证明资料复印件须装订在投标文件中)。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其投标资格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7拒绝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企业参与投标。
3.8投标人不存在行贿犯罪记录,投标时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企业无行贿犯罪记录的网页截图。
3.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10投标人拟派的被授权人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提供社会保险的证明资料等,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11本次招标严禁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
3.12 外省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须按照吉建管〔2018〕12号文件、吉建管[2019]28号、吉建管[2019]11号等相关文件规定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并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参与投标。
3.13 本工程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包括投标报名、购买招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参加开标会、合同签署、招投标投诉等过程,须是潜在投标人的委托代理人。相关文件和表格均应由委托代理人签署,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委托代理人。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11月11日至2019年11月15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携带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身份证、授权人在职社保证明,上述材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到长春市万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吉林省长春市经开区临河街与昆山路交汇中海紫御华府22栋2单元5楼)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招标文件及电子材料每套售价1500元,售后不退。支付招标文件费后联系招标代理机构获取招标文件。登录长春市万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ccwl2001.com.cn/)下载招标文件。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12月4日9时30分,地点为长白山管委会政务大厅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一楼。
6.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建设信息网、长白山管委会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吉林省大颜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赵经理
电 话:15590373333
招标代理机构:长春市万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经开区临河街与昆山路交汇中海紫御华府22栋2单元5楼
联 系 人:王工
电 话:0431-85112356
电子邮件:ccwlzx2001@vip.163.com
网 址:www.ccwl2001.com.cn
监督部门:长白山管委会住建局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电 话:0433-5710538
吉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投诉举报电话:0431-82752638 电子邮箱:jstzbc123@126.com
举报材料邮寄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130051
长春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投诉举报电话:0431-88779829 电子邮箱:ccjw88779829@163.com
地址:长春市湖西路与普阳街交汇处长春市政务中心六楼B区2611室 邮编:130400
长白山管委会建设领域扫黑除恶举报电话:0433-5710538
长白山管委会住建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举报电话:0433-5711233
举报地址:长白山管委会住建局
邮箱:cbsgwhzjj@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