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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提供代理机构备案手续的通知

关于提供代理机构备案资料的通知

 

各代理机构:

按照《关于印发〈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代理机构及从业人员执业活动管理办法〉的通知》(吉政数联〔20248号)文件规定,长白山保护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依照职责,对代理机构及从业人员现场执业活动采取事前登记的方式管理,所有开展执业活动的代理机构,均需严格依照备案手续要求,如实提供完整的代理机构及从业人员信息。具体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自2025年1月1日起,所有在长白山保护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展执业活动的代理机构,应当依照备案手续要求,提供代理机构及从业人员信息。

请各代理机构于2025年5月30前2025年1月1日至4月24日期间相关备案资料逐页加盖公章按顺序扫描成PDF格式文件,以公司全称命名,送至长白山保护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和服务科(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邮箱:316283054@qq.com

二、自2025年427日起,代理机构进场前未按长白山保护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理机构备案手续要求提前备案,或备案情况与事实不符的代理机构,将禁止其入场开展执业活动。

三、代理机构应当对备案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备案信息在有效期内发生变更的,须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更新并提供相关资料。

联系人:李连河 联系电话:0433-5416662

附件:1.代理机构备案目录

2.企业概况

3.代理机构人员登记表

 

 

长白山保护开发区行政服务中心

2025年4月25日

 

 

附件: 附件1.代理机构备案目录.docx 附件: 附件2.企业概况.docx 附件: 附件3.招标代理机构人员登记表.doc 附件: 关于提供代理机构备案手续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