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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公管办〔2022〕1号 关于明确地方招投标数字证书CA(含签章)互认后有关衔接办理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长春新区管委会、各县(市)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各招标、投标单位,招标代理机构:

按照《关于明确全省公共资源交易数字证书(CA)互认工作要求的通知》(吉公管办〔20218号)和《关于在全省地方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实行数字证书CA(含签章)互认的通知》(吉公管办〔202110号)要求,省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着力推进全省招投标领域数字证书CA(含签章,以下简称CA)互认工作。经过全省上下共同努力,地方招投标领域CA互认工作已顺利完成,即将在地方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及确定的公共资源交易场所启用,充分实现“一处认证、处处通行”,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切实提高促进招标投标效率。现将CA互认后有关衔接办理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CA互联互通驱动启用时间及使用范围

全省进入市(州)、长白山管委会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含各地确定的公共资源交易场所)的招投标项目,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全部使用CA互联互通(吉林省版)1.5驱动。

二、关于CA办理明确事项

(一)已在全省市(州)、长白山管委会平台办理过CA的交易主体,CA未到使用期限,在办理非CA所在地业务时,无需重新办理,只需在当地办理业务的交易平台进行绑定激活,即可使用。

(二)拟新办CA的交易主体,可选择在全省市(州)、长白山管委会任一平台办理数字证书CA,使用方式同上一条款所述。

三、关于CA使用注意事项

(一)投标人有多把CA锁的,在标书解密时需使用编制标书时所使用的CA锁,否则无法解密。

(二)交易主体须及时卸载旧版CA驱动,同步下载并安装新版CA互联互通驱动。下载地址:标桥下载中心(https://download.bqpoint.com//分类/招投标CA驱动/吉林省/CA互联互通(吉林省版)1.5;下载链接: https://download.bqpoint.com/download/downloaddetail.html?SourceFrom=Ztb&ZtbSoftXiaQuCode=2305&ZtbSoftType=DR

(三)各交易主体务必高度重视CA互认及驱动更新工作,以确保招投标工作顺利开展。因未及时安装新版驱动造成的工作后果,自行负责。

四、关于加强CA办理管理要求

(一)各地公共资源交易运行服务机构要加强对CA服务办理管理工作,主动告知招投标有关方面CA在地方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互认及使用规则事宜,再由招投标有关方面确认是否办理,以及办理数量。

(二)各地公共资源交易运行服务机构要将本通知在公共资源交易网站和公共资源交易场所发布,保障招投标主体的知情权。

(三)各地公共资源交易运行服务机构要加强对提供CA服务公司的管理,严禁重复办理、增加企业负担。

特此通知。

 

 

                                 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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