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稿时间 :2021-07-14】 【作者:】 【来源:】 【阅读次数:】
长白山火山温泉部落二期项目勘察招标
变更公告
项目编号:ZKGSF(ZB)-20212372
招标文件以下内容变更如下: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 列 内 容 |
1.1.2 |
招标人 |
招标人:长白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晓琼 电 话:0433-5310366 |
1.1.3 |
招标代理机构 |
招标代理机构: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长春市千朋路与南环城路交汇长春商会大厦15楼 联系人: 李雨轩 电 话: 13844067572 |
1.1.4 |
招标项目名称 |
长白山火山温泉部落二期项目勘察招标 |
1.1.5 |
项目建设地点 |
长白山北景区老山门北侧200米 |
1.1.6 |
项目建设规模 |
项目占地面积23823.00平方米,建筑面积41700.0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35700.0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6000.0平方米),地下1层,地上主体7层。包括温泉体验、特色餐饮、亲子客房、水乐园等功能为一体的综合体项目及相关配套设施建设; |
1.1.7 |
项目投资估算 |
5.364892亿元,其中:大建安投资额3.336亿元。 |
1.2.1 |
资金来源及比例 |
自筹资金100% |
1.2.2 |
资金落实情况 |
已落实 |
1.3.1 |
招标范围 |
长白山火山温泉部落二期项目勘察 |
1.3.2 |
服务周期 |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 |
1.3.3 |
质量标准 |
符合规划、功能及相关规范标准要求(合格) |
1.4.1 |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
1.本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岩土工程勘察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资质,近三年(2018年至今)完成过类似项目业绩至少一项,投标人的相关人员具有相应的勘察能力和相关资质; 2.项目负责人要求: 投标单位拟派出的勘察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岩土工程注册执业证书。并担任过类似项目的负责人,近三年(2018年至今)有类似业绩至少1项,有从事相关工作5年以上经验; 3.近三年(2018-2020年度)财务状况良好,不亏损;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外省入吉建筑企业在我省参加投标,执行吉建管【2018】12号、吉建管【2019】11号文件,吉建管【2019】28号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登记,未登记的外省建筑企业不得参加投标; 6.信誉要求: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7.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8.本工程的招投标活动中的投标文件中的授权委托人与投标报名及开标现场的授权委托人为同一人。 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其它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评标过程中,评标专家在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下对投标人的业绩通过“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核查,未查询到的业绩不予认定。 |
1.4.2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 □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 |
1.4.3 |
投标人不得存在其他情形 |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
1.9.1 |
踏勘现场 |
■ 不组织 □ 组织,踏勘时间: 踏勘集中地点: |
1.10.1 |
投标预备会 |
■ 不召开 £ 召开,召开时间: 召开地点: |
1.10.2 |
投标人在投标预备会前提出问题 |
|
形式:投标人将对招标文件不清楚的问题以书面形式一式四份加盖公章提交招标代理机构。同时将电子档疑问发至我公司电子信箱,540042666@qq.com |
||
1.10.3 |
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 |
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至投标单位 |
1.11.1 |
分 包 |
■不允许 £允许,分包内容要求: 分包金额要求: 对分包人的资质要求: |
1.12.1 |
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
/ |
1.12.3 |
偏 离 |
■不允许 □允许,偏差范围: 偏差幅度: |
2.1 |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
无 |
2.2.1 |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
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 |
2.2.2 |
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 |
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 |
2.2.3 |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 |
在收到相应澄清文件后24小时内 |
2.2.4 |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 |
在收到相应修改文件后24小时内 |
3.1.1 |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
详见评标办法具体要求 |
3.2.1 |
增值税税金的计算方法 |
/ |
3.2.3 |
投标报价 |
勘察投标报价系数:本项目取费依据国家计划委员会、建设部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计算,参考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 按照建设部2002年修订本《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规定。 |
3.2.4 |
最高投标限价 |
£无 ■有。最高投标限价:38.3022万元 |
3.2.5 |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 |
/ |
3.3.1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3.4.1 |
投标保证金 |
是否要求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 ■要求,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出具的现金支票、保兑支票、银行汇票,银行(如提供银行保函需符合吉建管【2018】1号文件相关规定)、专业担保公司(应符合吉建管[2017]4号文件相关规定)、保险公司出具的保函,以现金或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投标单位的基本账户转出。(投标人应于开标前提交,以到账为准。如开标前一天遇有公休日或法定节假日,应在公休日、法定节假日前一天交付到账。)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5000元 递交方式:投标人须在开标前将投标保证金存入指定账户,并将保证金存款凭证原件递交至招标代理公司,过期不予受理。逾期未递交保证金存款凭证原件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招标代理机构不另行通知投标单位。银行进帐单或电汇凭证等凭证上应明确用途、投标项目名称、标段名称、投标人名称、联系人及电话,以便核对查实。投标人应将投标保证金凭证复印件装订在投标文件中。投标保证金的确认以最终到帐日期为准。 户名: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 账号:922001010008417779 开户银行:邮政储蓄银行长春浦东路支行 |
3.4.4 |
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
根据规定,投标人应提交规定金额的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书的一部分。 3、投标人采用不正当的手段骗取中标。 |
3.5 |
资格审查的特殊要求 |
■无 □有,具体要求: |
3.5.2 |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
三年,指2018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 |
3.5.3 |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的时间要求 |
三年,指2018年至今 |
3.5.5 |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时间要求 |
三年,指2018年至今 |
3.6.1 |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
■不允许 □允许 |
3.7.3A(2) |
投标文件副本份数及其他要求 |
投标文件副本分数:正本文件1本,副本文件4本; 是否要求提交电子版文件:1份U盘形式提交 其他要求:开标一览表一份,电子版内容应与投标文件的纸质版内容一致。 |
3.7.3A(3) |
投标文件是否需分册装订 |
■不需要 □需要,分册装订要求: |
3.7.3(B) |
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要求 |
要求资格审查文件,开标现场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双方均需提供所有审查文件的原件,所有原件单独密封,随投标文件一起递交。 |
3.7.3(B) |
投标文件签字或盖章要求 |
投标文件封面、投标函等均应加盖投标人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表人签字。 |
4.1.1(B) |
投标文件加密要求 |
投标文件正本及副本应包装在一个密封袋中,加贴封条,并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开标一览表应单独密封。 |
4.1.2 |
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 |
招标人名称: 招标人地址: (项目名称) 投标文件 招标项目编码: 在 年 月 日 时 分前不得开启 |
4.2.1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1年8月3日 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
4.2.2(A) |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
长白山管委会政务大厅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一楼开标室 |
4.2.3 |
投标文件是否退还 |
■否 □是,退还时间 |
5.1(A)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同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
5.2(4)(A) |
开标程序 |
密封情况检查:由投标人与监督部门共同检查投标文件密封情况; 开标顺序:按投标文件递交顺序进行。 |
6.1.1 |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
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 其中招标人代表 1人,专家 4 人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在监督部门的监督下从依法设立的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
6.3.2 |
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 |
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人数: 3人 |
7.1 |
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 |
公示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建设信息网、长白山管委会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公示期限: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 |
7.4 |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
□是 ■否 |
7.6 |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
■不补偿 □补偿,补偿标准: |
7.7.1 |
履约担保 |
是否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 £要求 履约担保的形式:现金、银行出具的现金支票、保兑支票、银行汇票、银行(如提供银行保函需符合吉建管【2018】1号文件相关规定)或专业担保公司或保险公司出具的保函(专业担保公司应为在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备案的担保公司); 履约担保的金额(履约保函):暂定合同价款的10%。 履约保证金缴纳时间:下发中标通知书之日起7日内提交履约保证金或保函原件。 履约保证金交纳(至招标人指定账户)后持中标通知书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不要求 |
9 |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
■否 □是,具体要求: |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
勘察费结算 |
以财审部门确定的审定值结合中标折扣系数作为合同价款,以市审计局的审定值作为工程最终结算价款。 |
|
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会 |
招标人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按时参加开标会。 |
|
监督 |
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及其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有管辖权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 |
|
其他 |
在合同履行期间,服务质量不满足招标人要求的,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 |
|
不良行为记录 |
不良行为记录是指:近3年(2018年1月1日起至今)投标人在工程建设及招标投标过程中因违反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或强制性标准和执业行为规范,经招标人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执法监督机构查实和行政处罚,形成的不良行为记录。 |
|
知识产权 |
构成本招标文件各个组成部分的文件,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投标人不得擅自复印和用于非本招标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招标人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时,需征得其书面同意,并不得擅自复印或提供给第三人。 |
|
解释权 |
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负责解释。 |
|
招标代理服务费 |
招标代理服务费:参考招标代理服务费计费执行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的费率标准,执行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15〕299号文件,招标代理机构按国家发改委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由中标人支付。中标人应在中标公示结束后、中标通知书发出前将本工程招标代理服务费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如中标人未按此规定执行,招标人将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开户银行:浦发银行长春临河街支行 帐户名称: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 帐号:61060154800001093 |
|
注意事项: 1、请各投标人务必详细阅读本招标文件的全部条款,以减少不必要的失误,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或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严禁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等违法行为。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认定标准依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的通知规定的标准执行。 3、中标单位进场时,需自行与项目区域内相关各责任单位(如电力、通信公司等单位)做好协调沟通工作,以保证工程所在地居民的供水、供电、网络通信等正常生活需要,否则带来的一切后果由中标方自行承担,与招标人无关。 4、如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对招标文件、开标及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第五十四条、第六十条规定,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 5、投诉人不得以投诉为名,排挤竞争对手,不得进行虚假、恶意投诉,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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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评标办法 |
中标候选人排序方法 |
按照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 |
|||
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 |
|||
投标函及 投标函附录签字盖章 |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章。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应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
|||||
投标文件格式 |
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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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选投标方案 |
除招标文件明确允许提交备选投标方案外,投标人不得提交备选投标方案 |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营业执照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投标文件内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
|||
资质要求 |
须具有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岩土工程勘察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资质, 开标现场提供原件,标书内复印件加盖公章。 |
|||||
财务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2018年至2020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投标文件内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
|||||
业绩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投标人近三年(2018年1月1日至今)具有与本项目相类似的项目业绩 投标文件内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业绩认定应按以下规定执行: 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其它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评标过程中,评标专家在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下对投标人的业绩通过“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核查,未查询到的业绩不予认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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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誉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在近三年(2018年1月1日至今)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投标文件内(1)附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承诺书,(2)至(4)附网站查询截图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
|||||
项目负责人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投标单位拟派出的勘察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岩土工程注册执业证书。并担任过类似项目的负责人,近3年有类似业绩至少1项(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应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与建设部对接的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其它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相关材料开标现场提供原件,标书内复印件加盖公章。 |
|||||
其他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外省入吉建筑企业在我省参加投标,执行吉建管【2018】12号、吉建管【2019】11号文件,吉建管【2019】28号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登记,未登记的外省建筑企业不得参加投标 投标文件内附有效入吉建筑企业信息登记查询截图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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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存在禁止投标 的情形 |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投标文件内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报价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2 款规定 |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1 项规定 |
|||||
服务期限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2 项规定 |
|||||
质量标准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3 项规定 |
|||||
投标有效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3.1 项规定 |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4.1 项规定 |
|||||
权利义务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12.1 项规定和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
|||||
勘察纲要及设计方案 |
符合第五章“发包人要求”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偏差率) |
评分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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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 (1) |
资信业绩20分 |
信誉(3分) |
根据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上一年度行业信用评价结果,实行差别化评分,优得3分,良得2分,一般得1分,无不得分。 |
|||
类似项目业绩 (4分) |
投标人近三年(2018 年 1 月 1 日至今)具有与本项目相类似的项目业绩,每有一项得 1 分,满分4分 投标文件内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报告复印件及有关业绩的查询网址和查询网页截图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业绩认定应按以下规定执行: 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其它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评标过程中,评标专家在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下对投标人的业绩通过“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核查,未查询到的业绩不予认定。) |
|||||
项目负责人 资历和业绩 ( 7分) |
按照《吉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优质优先、优质优价”实施暂行办法》(吉建招〔2014〕6号)、《吉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暂行规定》(吉建招〔2017〕6号)、《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明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有关问题》(吉建招〔2017〕15号)文件规定,下列获奖项目业绩的项目负责人在企业投标时予以加分: (一)获国家优秀勘察设计行业一等奖的加3分,二等奖的加2分,有效期3年 (二)获吉林省级优秀勘察设计的加1分,有效期2年 注:(1)加分时,在有效期内只针对奖项中的一个最高得分奖项计分,一次有效,不累计加分 (2)获奖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调离获奖企业到其他单位执业的,该项目负责人投标时在原企业的获奖项目无效,不再参与业绩加分 (3)项目负责人获奖项目业绩经使用后,一旦中标,下次投标不得再次使用。项目负责人所负责的工程出现质量安全事故且在处罚期内的,则取消获奖加分资格 (4)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获奖项目业绩加分的,投标人投标时应当提供以下资料:(投标文件中附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①工程项目获奖证书 ②获奖文件(获奖文件应含有项目负责人人员名单) ③获奖人员注册执业资格证书 ④有关获奖信息以及获奖单位名单查询网址等 国家:中国建筑业协会、中装新网(中国建筑装饰协会官方网站) 吉林省:吉林省建设信息网 长春市:长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官网 吉林市:吉林市建设信息网 (5)入吉建筑企业投标中使用获奖业绩加分时,应由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的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未曾使用获奖项目业绩加分中标其他工程项目的证明,否则不予加分 |
|||||
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 2018 年 1 月 1 日至今)具有以项目负责人身份主持的与本项目相类似的项目业绩,每有一项得 1分,满分 3 分 投标文件内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报告复印件及有关业绩的查询网址和查询网页截图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业绩认定应按以下规定执行: 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其它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评标过程中,评标专家在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下对投标人的业绩通过“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核查,未查询到的业绩不予认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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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主要人员资历和业绩( 2 分) |
其他主要人员配备齐全,满足项目要求,勘察人员具有与其相对应的工程类注册证书或职称证书或学历证书,对勘察人员配备情况进行比较,优得1分,良得0.5分,一般得0分。 投标文件内附人员相对应的工程类注册证书或职称证书或学历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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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投入勘察人员在近三年(2018年1月1日-2020年12月31日)具有与本项目相类似的项目业绩,对勘察人员业绩情况进行比较比较,优得1分,良得0.5分,一般得0分。 投标文件内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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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投入的勘察设备(4分) |
拟投入的勘察设备配备齐全,满足勘察要求,提供相关证明,对勘察设备配备情况进行比较,优得4分,良得2分,一般得1分,无不得分。 投标文件内附勘察设备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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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 (2) |
服务方案 50分 |
勘察范围、内容(5分) |
勘察范围、内容进行比较,内容完整、合理、可行;优得5-4分,良得3-2分,一般得1分,无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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勘察依据、工作目标(5分) |
勘察依据、勘察工作目标内容进行比较,内容完整、合理、可行;优得5-4分,良得3-2分,一般得1分,无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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勘察机构设置和岗位职责(5分) |
勘察机构设置和岗位职责内容进行比较,内容完整、合理、可行;优得5-4分,良得3-2分,一般得1分,无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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勘察说明和勘察方案(10分) |
勘察说明和勘察方案内容进行比较,内容完整、合理、可行;优得10-8分,良得7-4分,一般得3-1分,无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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勘察质量、进度、保密等保证措施(10分) |
质量保证措施内容进行比较,内容完整、合理、可行;优得4分,良得2分,一般得1分,无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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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度保证措施内容进行比较,内容完整、合理、可行;优得3分,良得2分,一般得1分,无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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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保证措施内容进行比较,内容完整、合理、可行;优得3分,良得2分,一般得1分,无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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勘察工作重点、难点分析(5分) |
勘察工作重点、难点分析进行比较,内容完整、合理、可行;优得5-4分,良得3-2分,一般得1分,无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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勘察安全保证措施(5分) |
勘察安全保证措施内容析进行比较,内容完整、合理、可行;优得5-4分,良得2-3分,一般得1分,无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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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理化建议 (5分) |
合理化建议进行比较,内容完整、合理、可行;优得5-4分,良得2-3分,一般得1分,无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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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 (3) |
投标报价 评分标准 20分 |
报价得分(20分) |
通过初步评审合格的有效投标报价大于5家时,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投标报价,其余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通过初步评审合格的有效投标报价小于等于5家时,取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 当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时,得20分。 当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比评标基准价每高出一个百分点时扣0.02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扣0.01分,扣至0分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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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 (4) |
其他因素 评分标准10分 |
优惠条件(5分) |
招标人可接受的其他合理的优惠条件综合比较,评价优者计5分,评价良者计3分,评价一般者计1分,没有得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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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承诺(5分) |
招标人可接受的其他合理的服务承诺综合比较,评价优者计5分,评价良者计3分,评价一般者计1分,没有得0分。 |
2021年7月14日